3、2、1,大家一起來!
自1965年聯合國通過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, ICERD》,台灣於1966完成簽署,每年的3月21日即成為「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」,呼籲人不分種族,應享有平等和尊嚴。
臺灣,有著豐富多元的美麗族群;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會持續為打造族群友善環境、符合平等、自由、多元、正義與民主努力,落實《消除種族歧視公約》精神,接軌國際,也邀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起,一同為更美好的台灣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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